2021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新规定,境外投资ODI备案37号文登记申请核准流程严格,企业设立了境外控股公司后、设立WFOE之前, 向外管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即资金出境手续。
主要围绕企业在海外投资中搭建的VIE结构、红筹架构,海外IPO 上市、海外并购等设计用途。
企业境外投资核准与备案
《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》规定了境外投资需要按照要求申请核准或备案
什么是企业境外投资?
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7年年底发布的《企业境外投资理办法》规定,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,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,控制权、经营管理权等,需要遵守《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》。
简而言之,国内企业投资中国大陆以外的公司,包括港澳台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,新设立企业或并购企业股权,都需要遵照上述法规执行。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、敏感行业的,需要实行核准管理;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,需要实行备案管理。
境外投资核准或备案申报分类
项目类型申请企业 | 投资额<3亿 | 3亿≤投资额<10亿 | 投资额≥10亿 | 敏感项目 |
中央企业 | 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| 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| 不分限额,报国家发改委核准; 其中: 1、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的,由国家发展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; 2、地方企业报省级发改部门,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家发改委; 3、中央企业直接报国家发改委。 | |
地方企业 | 省级发改委备案 | 由省级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| 由省级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审核 |
备案条件
申请人条件:
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、事业单位
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,准予备案:
申请材料齐全、如实完整,符合法定形式。
有如下情形之一的,不予以备案:
(1)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。
(2)属于核准情况的。
(3)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。
(4)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。